项目编号 | XD/APQT2024234 |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| 2025年02月21日 |
项目简介 | 湖州泰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4月11日,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东浜路258号联东U谷66幢101室,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,法定代表人为沈希晨,注册资本贰百万元整,经营范围包括:自动化机械设备、精密零部件、工装模具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、机械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 湖州泰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目前拥有员工7人,主要从事自动化机械设备、精密零部件、工装模具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、机械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。企业在生产工序中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镁,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有铝粉。 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(2013年版)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》和《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(2013年版)》,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,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,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。 为贯彻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安全生产方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粉尘防爆安全规程》(GB 15577-2018)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湖州泰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作为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,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。本公司受湖州泰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后,组成了项目评价组,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。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,通过现场考察,收集查阅有关资料,对本项目中的危险、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,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、定量分析,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。在此基础上,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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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| 李峰 | 技术负责人 | 张志敏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 朱晓丽 | 评价报告编制人 | 丁传思 |
报告审核人 | 赵季飞 |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| 李峰 冯功源 胡明辉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|
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| 丁传思 张征 赵季飞 朱晓丽 |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| / |
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| 李峰 丁传思 |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| 2024.12.25 |
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| 2024.12.25--李峰(现场踏勘)、丁传思(资料收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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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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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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